10月11日,我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十三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期间发现的省直单位内部巡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审议十一届学校党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十二届学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以及巡察人才库建设及管理办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监督巡察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迟宝旭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关于省委部委、省直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传达《关于对省直单位内部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突出问题的通报》,听取并审议《黑龙江大学党委关于落实〈关于对省直单位内部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突出问题的通报〉问题整改台账》《关于十一届学校党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共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以及《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巡察人才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巡察制度,紧扣学校实际,增强巡察工作引领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争创“双一流”关键时期,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与学院发展、学科建设、治理能力提升一体贯通,以巡察实效助力学校办学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对标对表,抓好共性问题整改。要对照省委巡视专项检查通报的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从严整改落实,规范校内巡察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要坚持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见底见效。要持续跟进集中整改期尚未完成的问题,强化督办调度,定期通报进展,推动整改任务逐项落实、逐项销号。要推进巡察整改验收考核,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真改实改、取得实效。要坚持选育管用,建强巡察干部队伍。要健全巡察人才库建设与管理机制,将纪检监察学院教师、研究生纳入人才库,进一步充实巡察力量。要将巡察岗位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长远培养,推动巡察工作与校内挂职统筹衔接,为学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监督巡察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