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人事师资 | 教学质量 | 学生管理服务 | 学风建设 | 学位学科 | 对外交流与合作 | 其它 
当前位置: 首页>>图片新闻>>正文
 
我校“红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室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26-03-09 14:53  

12月4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哈尔滨召开。省委书记许勤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主持会议。全省117个模范集体、119名模范个人接受表彰。我校“红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校党委书记迟宝旭参加表彰大会。

该荣誉每五年评选一次,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表彰尚属首次,分量厚重、意义深远。“红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室获此殊荣,是学校继2023年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后,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作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品牌之一,“红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室自2018年成立以来,始终坚守初心,紧紧围绕“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实践创新、服务发展、示范引领”五大核心职能,深耕细作、守正创新,不断优化“师生协同、北疆特色、多元融合”的工作模式,工作室已经成为学校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的温馨园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示范基地、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阵地,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

荣誉是激励,更是前行的动力。“红柳”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室将以接受表彰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面总结既有工作成效,科学做好未来发展规划,持续加强软硬件环境建设,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当示范。学校党委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单位、模范集体等典型引领作用以及省级研究基地、教育实践基地等平台优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中华民族一家亲”良好局面,服务龙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黑大智慧和力量。(统战部供稿)

上一条:我校退休教师崔玉范荣获“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
下一条:“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太阳能驱动生物质转化制备化学品的理论和方法”2025年度进展交流会在哈尔滨召开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5  黑龙江大学 学校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电话:0451-86604567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