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我校在主楼A226会议室召开博士研究生超长期毕业专项工作会议。副校长井立强出席会议,研究生院、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及各博士培养单位院长、主管副院长及研究生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罗跃军主持。

罗跃军全面梳理了近五年超长期毕业博士研究生的整体情况,重点分析了2018-2021级超期博士研究生的学业现状,从生源、博士生、导师、导师组及培养单位等五个层面,系统剖析了博士超期毕业的原因,并介绍研究生院实施的质量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田永梅副院长解读了《博士研究生申请超期毕业及学位授予管理相关规定》。
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翟庚处长结合学科评估和“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强调提升博士培养质量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博士培养单位分别汇报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做法和经验,并就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井立强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培养质量。他强调:一是要建立健全超期博士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博士培养工作台帐,实施"一人一档"精准帮扶;二是要加强博士学位点建设,实施博士质量提升工程,尤其注重目录外学科、交叉学科和跨校联合培养工作,完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学位点适当核减招生名额;三是要强化博士学科学位点的管理,尤其是主学科对目录外和交叉学科的管理,鼓励各学科优化资源配置,设置学科交叉方向,研究生院和重点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要共同研判专博培育计划;四是要加强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指导工作连续性;做好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一级学科内遴选条件要保持一致,加强优秀青年教授、副教授的指导参与程度。
下一步,研究生院将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以博士研究教育质量提升方案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全过程、多维度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博士培养质量,切实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