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在主楼A座817会议室召开,审议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校党委副书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学生工作部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自10月21日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以来,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院级公示、学校审核、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校级公示等程序,完成了评定工作。随后,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仔细审查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程序、拟推荐学生资格、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意见,并就相关环节和事项进行了讨论评议,认为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符合相关规定,严格做到了程序规范、标准明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定结果有效。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票决,会议最终审核批准910名学生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1115名学生获得2020-2021学年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宏对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丁宏副书记指出,学生工作部要进一步明确标准,优化规范工作流程,做好辅导员业务培训,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梳理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体系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奖助学金激励功能,形成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健康发展成长成才。(学生工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