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4号公告》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校门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师生需要进入校园,需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卡)或扫取校园二维码,按要求“扫‘双码’(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二、临时聘用人员入校园需持“校内临时聘用人员出入证”并按要求“扫‘双码’(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三、家属入校园,需出示“家属进出校园通行证”并按要求“扫‘双码’(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四、校外人员禁止入校。如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需提前与校内相关处级及以上单位联系,由校内处级单位开具证明(注明对接单位、外来人员信息),派人接引,并按要求“扫‘双码’(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测温、佩戴口罩、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为保障校园疫情防控,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入校人员要服从校园管理,配合校门安保人员工作。
黑龙江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