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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黑大公告22号】关于调整2020年秋季学期校门管控办法的通知
2021-04-11 03:42  

全校师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高校校园实行准封闭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校门管控办法调整如下。

1.调整校门开放数量及时间。

(1)学府路校门机动车道、行人通道6:00—19:00开启。

(2)测绘路、丽泽园、禹志园校门机动车道、行人通道6:00—21:00开启。

(3)北二门校门机动车道、行人通道6:00—22:00开启。

(4)中央红校门机动车道、行人通道6:00—22:00开启。

(5)家属区进入校园两个专用人行门(汇文楼北侧门、体育馆西侧门)7:00—18:00开启。

(6)南一、南二、北一门、丽泽园等其它校门继续封闭。

2.学校教职员工及离退休教工凭扫取校园通行二维码结果、测温、戴口罩进出校门,对于年龄较大等特殊情况无法扫取校园通行二维码的教工,凭进出校园通行证、戴口罩、测温、笔录登记后进出校门。

3.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及乘坐人员须按本办法第2条规定进入校门,机动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出校门时可直接离开校园。

4.学生须扫取校园通行二维码,持有效证件并出示学院批准的请销假证明,经核验身份后进出校门。

5.教职工家属凭进出校园通行证、戴口罩、测温、扫取龙江健康码进出校门,因年龄等特殊情况无法扫取龙江健康码的家属,须笔录登记。

6.校外车辆和人员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确有需要进入校园的,须持校内接待单位开具的证明,做好身份核验笔录登记,扫取龙江健康码、测温后,由校内接待人员陪同进出校门。

7.出入家属区校门(中央红)的车辆及行人按现行办法管控。

8.出入校门车辆及行人应配合学校安保人员进行查验、测温、登记等防疫工作,对不配合防疫工作、冲闯校门、谩骂殴打安保人员等行为,学校将严肃追责处理。

9.本办法自2020年9月2日起执行。


黑龙江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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